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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8-06-06  作者: 来源:  点击量:

    1.制定校办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;

    2.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负责校办企业设立、重组、改制、撤消和解散等重大事项管理,负责校办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、检查、考核,保障学校权益;

    3.负责校办企业使用学校无形资产审批管理工作;

    4.负责对校办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

    5.负责学校对外合作设立企业的审查工作,对合资项目进行论证并签署有关合作合同,对学校参股的公司委派董事和监事;

    6.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