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06-06 作者: 来源: 点击量:
1.制定校办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;
2.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负责校办企业设立、重组、改制、撤消和解散等重大事项管理,负责校办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、检查、考核,保障学校权益;
3.负责校办企业使用学校无形资产审批管理工作;
4.负责对校办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
5.负责学校对外合作设立企业的审查工作,对合资项目进行论证并签署有关合作合同,对学校参股的公司委派董事和监事;
6.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。